申請資格:
1.有完成借用聽障輔具或溝通輔具手續之聽語障學生。
2.學生填寫聽語復健申請表,並與名單上的113聽力師或113語言治療師聯繫預約聽語復健時間(可將申請表郵寄、傳真或直接電話預約時間)。
3.聽語師上網key入「聽語復健申請表」,輔具中心收到網站申請件email通知,上網啟動「確定申請件」程序,即開啟聽語師填寫「聽語復健課程評估與實施計畫表」的權限。
4.聽語師安排評估時間(至多2小時),評估完並上網key入「聽語復健課程評估與實施計畫表」。
5.聽語師將紙本寄回輔具中心(包括「聽語復健課程評估與實施計劃表」以及學生寄來的「聽語復健課程申請表」)。
6.輔具中心檢核各項資料後,若符合規定,上網啟動「是否通過申請」程序,一併自動開啟聽語師上網填寫「聽語復健課程紀錄表」的權限。
7.開始進行聽語復健課程,每次課程結束前填寫紙本的「聽語復健教學紀錄表」。
8.課程完成,聽語師將「聽語復健課程記錄表」登錄網站上並將紙本資料郵寄輔具中心。
9.每位申請者每年申請時數至多10小時(含評估)。